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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下半年,环保部将开展火电与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,以此严厉打击企业无证排污行为。环保部表示,对被责令停止排污,拒不执行的,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根据环保部的安排,执行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23-2011)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(不包括自备电厂所在企业)以及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、造纸企业、浆纸联合企业都在检查范围。
环保部说,根据前期排查掌握的疑似未按期持证排污企业清单逐一进行核查,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,严格按照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;对被责令停止排污,拒不执行的,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对于发现清单外的无证排污企业,应“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”,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。
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,环保部指出,重点检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。“本次检查以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,判断是否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。对未开展自行监测的,或检查中对监测数据存疑的,应组织开展执法监测。”环保部说,对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,要明确最后达标时限,到期不达标的要报请地方政府依法关停。
环保部提出,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,应对自行监测情况开展检查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自行监测,以及自行监测的点位、因子、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。对于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,环保部说,应在政府网站“环境违法曝光台”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及查处情况。同时,加强对执法检查宣传报道力度,曝光一批火电、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,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。